第三百七十七章(2/3)
,一种宽泛的概念。信仰基督教的科普特人,就是科普特人,信仰拜火教的科普特人,就是萨拉森人。而“科普特人”这种称呼,广义来讲,就是指所有埃及原住民,狭义讲,就是指仍旧坚守基督教的埃及人。“所以,现在该拿什么来团结这些科普特人,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我的统治,为我出钱出力?”洛萨婉拒了士兵们递来的水袋,拍拍对方的肩膀,继续自己的思考。靠“恢复基督正信”什么的肯定是没戏,人家萨拉森人在宗教自由这方面已经做得挺不错了,科普特人只需额外缴纳一笔“不信者税”就能继续信科普特教。靠血统就更别提了,法兰克人跟萨拉森人在科普特人眼中也没多大的分别。靠帝国的认同?这个乍一听还挺靠谱的,毕竟洛萨跟拉盖娅女皇的关系还不错,若是向女皇求一个“埃古斯托普行省”总督的头衔,她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。反正单靠希腊人,大概率是永远不可能夺回帝国粮仓了。但问题在于,埃及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帝国。就达米埃塔这座城市,早先就曾被东帝国的海军突袭,几乎被付之一炬,帝国的军队甚至还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隶,所以帝国总督这个头衔,大概率只会使埃及人更加反感。洛萨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:“要不,我仿效亚历山大大帝,自称是阿蒙神之子,也给自己加个埃及法老的头衔?”他忍不住笑了起来。如果这么干,估计就是手底下的法兰克十字军们要扯旗造他的反了。不过这思路其实也没问题,就看他个人威望了。假如有朝一日,他的地位已经稳固,手头实力也足以应对任何挑战,完全可以宣称自己是上帝之子,且上帝跟阿蒙神一体两面,自己既是圣子,又是法老,还是耶稣的兄弟。这就叫哈布斯堡式三位一体。只不过,他若是有这种威望,哪里还用考虑靠什么来团结科普特人?洛萨被自己的胡思乱想逗得发笑,径直走到前面的一座小土包上。眼前是一座规模不大的村庄,依附于达米埃塔城。这里也算是自己的领地。但实际上是由地方头人所控制的。“头人”这种东西,往往跟当地领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,算不上贵族,但在地方上说话,甚至要比贵族还要响亮。让娜父亲就属于这种,虽然没有贵族头衔,但也是当地村长级的人物,大概率还担任着当地领主委派的一官半职,不然让娜也不可能接受军事训练。再天赋异秉的小姑娘,也不可能拿起武器就能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