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3章 为民请愿(1/4)
翌日一早,李壮醒来,轻轻拿掉压在他胸口的藕臂。
邢雅被满足,整个身子极其信任地随意摆放。
他给她盖好被子,轻轻出了房间。
给邢雅煲了一锅汤,揪了点面片,自己喝了一碗,便下楼去工地。
走了一段路,一个身影便紧紧咬住不放。
李壮突然回头,差点和她迎头撞上。
那短发女子将他一把推开,神色冷漠地奚落道:“没想到,你还真不忌口啊,怎么,昨天晚上是不是挺爽?”
“你是江西月吧?能找到我,本事不简单啊,只可惜,用错了地方。”
江西月一愣,没想到对方不仅知道她是谁,还知道自己的职业。
“脱掉你那身制服,光明正大地去干,我还高看你一眼。”
“自己不过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畜牲,还有什么资格妄议别人的生活。”
“你,你居然敢骂我!”
“骂你怎么了,来呀,把我逮进去!”
“想好好活着,你就给我乖乖听话!”
“否则,你和那个废物一样的下场!”
“跟我走吧,你涉嫌杀人,情节严重,我要逮捕你!”
“逮捕证呢?杀人证据呢?他都干不掉我,你觉得你行?”
李壮眼神犀利地盯着她的脸。
“吓唬谁呢?就你那水平顶多抓个小偷什么的,少来恶心我!”
不是李壮狂,实在是她的工作水平太过拙劣。
江西月眼神冰冷,敢怒不敢言,因为,她确实不好真抓李壮。
且不说证据不足,即便真的指认,也未必有人认得出来。
摩托车的损痕鉴定,以李壮的头脑,会不注意这些细节?
现在满大街都是这样的摩托,你怎么不说是别人呢?
光逮着李壮一个人咬,证据呢?
是该说李壮抢夺何太忠的市场呢,还是该说何太忠抢夺李壮的建筑市场?
前者,李壮人家才刚来,工程多得做不完。
有必要和他抢吗?
后者,何太忠早就恶名在外,要不是她压着,抽点红利,早就蹲了笆篱子。